实现两个确保、实施三项整治、开展六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3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6%。一是强化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米易、盐边两个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米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根据我市现有饮用水源取水点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完成了新《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截止11月,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完成了2008年度危险废物登记及2009年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121家,涉及17类行业,共登记危险废物18种,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了全市危险废物零排放。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转入项目建设阶段。四是加强了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摸清了我市核与辐射设施现状。我市现有9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全部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建立一厂一档管理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核安全。五是认真抓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编制了《2008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分95.59分,在全省城考排名第三。六是积极推进了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攀枝花市已于2009年2月成功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米易县顺利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盐边县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技术核查,率先成为全省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六、夯实基础,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新进展
根据当前环保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局确定2009年为“环保制度建设年”,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了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了执法监督制度。遵循“于法周严、遇事简便”的原则,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了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环保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二是积极探索环保社会参与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明确了市、县(区)分级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了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了重大案件后督查办法,健全了企业环境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可核查机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七、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环保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全年共计开展了5期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奠定了基础。开展了7期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监督人员500余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5家绿色社区、获得四川省第二批绿色社区先进单位称号,10家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中有4家获四川省第四批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称号。积极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2009环保世纪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好新闻评选、环保家庭评选、绿色环保亲近自然月等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杂志、《四川环保网》、《四川新闻网》、《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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