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2009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查,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编制。《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基本确定。全市三区两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县(区)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有两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整治。其中仁和区攀枝花市嘉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盐边县亚热带作物示范繁殖场新民分场已进入场地清理阶段。三是生态细胞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全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实施了5个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2个已获省级命名,其余3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省环保局,等待省环保局组织验收)、17个文明村、260户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五、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目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落实一个规划、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