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行为,实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招标评审。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区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事等部门配合,于今年11月初完成。找
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cnwmz.com版权所有
(一)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按照区政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公开内容上,立足办事结果公开,突出政务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在公开层面上,立足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突出基层、中介、公用行业、公益性事业等层面的公开;在公开方式上,立足以往常规性的公开方式,突出网络公开、直接对话和听证公开等。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信访处理、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重大行政处罚、重要行政许可,以及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等听证、征询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承担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各类听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今年12月初之前完成。
(二)开展政务公开督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具体承办),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配合,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对全区涉及网络、教育、卫生等公用事业单位,以及涉及税收、收费、城管、土地、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产品及商品质量等热点问题单位的督查;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督查和评议、总结工作。
五、全面实施依法行政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区级“十五”期间的规范性文件。保留一批,修改一批,废止一批,确保行政决策法制化,确保政令畅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面清理;公布各类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治理;认真查处乱收费行为。由区物价局牵头,区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区直有关单位配合,于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
六、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岗位责任制。以机关单位定编定员定岗为基础,对单位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职权、职责进行明确分解。由区人事局牵头。
(二)服务承诺制。依据本单位职能,向治理相对人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与种类、服务标准与时限等,严格遵守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由区政府办牵头。
(三)限时办结制。按规定时间一次办结,对不能一次办结的,明确告知需办结的时间。由区政府办牵头。
(四)否定报备制。对予以否定和不予受理的事项,经办人员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性文书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备案。由区政府办牵头。-cnwmz.com版权所有
(五)首问负责制。确定第一位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的机关工作人员接待、解答、联系经办、记录、报告、登记等行为规范。由区人事局牵头。
(六)效能投诉制。设立投诉电话,受理、调查、处理、反馈有关效能建设的投诉请求。由区监察局牵头。
(七)效能考评制。对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进行效能量化考核和评价。由区人事局牵头,会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查落实。(八)失职问责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职责规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由区监察局牵头。
区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建章立制工作,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机制创新组。上述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帮助、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区效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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