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负责。
综合组:设在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牵头,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加强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简报,撰写各类材料,完成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服务机制创新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牵头,区人事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提高效能,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督查机关创建优质高效服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效能监察组:设在区纪委,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参加。主要任务是制定效能投诉制、失职问责制的具体办法,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加强督查,推动问题解决,并逐步建立有效的效能建设督查制度。
干部教育组: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直机关工委参加。主要职责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负责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负责制定并实施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对违反效能建设单位和个人的组织处理办法。
宣传组:设在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跟踪报道,督促整改提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六、实施步骤
1、强化组织领导。9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召开高规格、大范围的全区动员大会。全区动员大会后,各地各部门都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并建立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的成立情况,9月3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都要围绕全区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突出可行性、可操作性,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学习讨论。坚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全区动员大会精神,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活动。学习讨论中,要有的放矢,重在查找思想观念差距,重在查找工作不足,重在查找自身问题,重在查找主观原因,并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非凡是综合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风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自查和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对外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严厉认真地开展整改工作。工作中,既要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加以研究解决,又要
查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八项制度的建立工作。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把坚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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