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多种面向社会的慈善助医、扶贫结对、下乡义诊、巡回医疗等义举、善举,向社会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精神。要积极开展xx市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市级文明单位、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群众满足基层站所等创建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
(三)诚信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严格实行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公开,平均住院床日费用公开和门诊人均医药费用公开等医疗服务信息“六公开”制度。要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收费、合理收费、老实收费。要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增强沟通意识,提高沟通能力。要建立医疗告知制度。在诊疗过程中要通过多和形式,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经治医生“五个明白”,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继续实行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设立院长代表大堂接待处。建立值班院长巡视、院周例会医德医风反馈、院长信箱、病区走访等监督措施,畅通投诉渠道。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办结制度、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查处每一件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查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医患联系制、医疗服务质量调查和反馈制、出院病人回访制,出院病人回访率达60%,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2次,病人或病人家属座谈会4次等,力争群众满足率达90,月行风投诉小于3起。加强与社会、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每月一次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
三、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进步落实院长责任制。抓好思想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专项监控,坚持和完善重点人员治理制度。
(二)建立处方点评制,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要在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处方点评制。各医院要成立专门部门,行使对医生用药合理性考评的职责,考评方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医生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二是实施临床药师查房,对查房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用药意见和建议;三是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四是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三)推行医疗机构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一单通),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认真执行xx卫发[2006]133号文件,在确认病人病情无明显变化和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上级医院及同级医院之间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原则上予以认可,不再复查:上级医院临床医师在认真诊查病人的基础上,如下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采理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具有诊断价值的,也可认下级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不再重复检查。
(四)继续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让患者受益得实惠。进一步完善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和进购价格,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
(五)果断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和《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的案件。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