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元,占16.15;妇幼保健经费57.45万元,占9.34;乡镇卫生院经费370万元,占60.14;其它卫生经费48.38万元,占7.86。
二、“十五”计划期间的发展情况
(一)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是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很快的一个历史时期,全县卫生系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抢抓机遇,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博,深化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促进了全县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全县卫生事业呈现出崭新
面貌。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获市卫生工作目标治理考核第一名;先后被评为“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县”、“湖南省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合格县”、“省级妇幼项目合格县”、“湖南省农村中医建设先进县”、“湖南省‘三个代表’学教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抗击‘非典’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公益形象示范单位”等荣誉。1、强化了农村卫生工作治理。
(1)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2002年,我县率先推行“动产融资,不动产有偿使用”的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经过运行,全县乡镇卫生院总资产增加了500余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增值,干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有所增加。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将我县这一改革称为“桂阳模式”,并向全省进行了推介。
(2)进一步夯实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十五”期间,加大了对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投入100余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的人才、房屋、设备建设。2004年,开展了以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太和、洋市中心卫生院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投资达1000余万元;2005年,将完成24所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工作,总投资达39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90万元,大大改善了我县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医疗环境。进一步完善了全县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2、顺利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3年2月,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为全省首批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我县积极开展工作,2003年、2004年、2005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分别达16.9万人、23.3万人、45.5万人,覆盖率分别为25、34.7、71。自2003年7月1日以来,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2813人次,兑付补助金额860.66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3、预防保健工作质量得到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通过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处理疫情疫点等措施,扎实抓好了传染病的治理,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传染病总发病率逐年降低,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和流行,非凡是2003年,我国暴发非典疫情,我县迅速成立了指挥部,制定了工作预案,组建了机动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县未发生非典疫情,取得了重大胜利。加强了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开展了执业卫生执法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开展了妇幼保健工作,妇幼保健两大系统治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4、医政、无偿献血及卫生协会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明确了职责,加强了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了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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