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强社区卫生气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配合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医院治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开展医院治理年活动,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完善医院考核机制,提高医院治理水平,探索医院治理和服务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医院质控标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临床技术应用治理,提高医护人员执业能力。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治理,保障临床用血和输血安全。重视护理工作,做好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实施工作。严格医护人员执业资质准入治理。完善紧急医疗救援联动网络建设,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治能力。加强医院感染治理,严防各类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治理。
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主要目标,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实行卫生全行业治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治理,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省级医疗机构济困病床制度,加强运行监管,指导市、县两级全面设立济困病床,为贫困农民、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优惠服务,使床位补贴翻番、建立济困病床制度覆盖省市县公立性医院。继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治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治理改革,增强发展的生气和活力。配合药监部门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和安全、低价、有效药品。
着力构建卫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卫生行业商业贿赂,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完善治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进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五、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村级妇幼卫生工作人员报酬,建立省级妇幼卫生专家指导组,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加强项目督导,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的发放,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加强妇幼卫生合作、儿童肺炎防治等项目治理。加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气构产科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和儿童疾病综合治理,规范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社区、单位活动,推动各项卫生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继续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范纲要(2005?2010)》,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继续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
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开展“标准”卫生监督所达标活动。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卫生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医疗机构、进农村、进学校工作。严格卫生监督队伍治理,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卫生监督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