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3、巩固、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建立门诊日志,并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严防传染病漏报现象发生。拟于5、11月份组织疫情报告专项检查。
4、加强肠道门诊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霍乱防治措施。计划于五月底组织开展霍乱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霍乱防治组织机构,防治经费、宣传动员、防治药品器械配备情况、隔离病房设置、肠道门诊开设情况等。
5、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强医院感染监督和消毒监测,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医疗保健机构注射时必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做到消毒毁型。
6、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门诊监督检查,规范疫苗流通保证疫苗的质量和接种质量。
7、继续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的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重点开展我市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经营的整治。
8、开展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重点将加强城关地区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的监管促进城关地区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更上一层楼。
9、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工会、安监、经贸等部门在城区主要地段和工业集中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
10、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1、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将重点开展对制鞋业、工艺品、彩印、纺织经编、轻工等行业监督检查工作。
12、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对全市各级各类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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