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四)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
3、开展城关、金峰镇等重点乡镇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4、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整顿精神,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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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政监督工作措施
1、继续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能落到实处,有组织,有计划。
2、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监督力量,增加监督频率,扩大监督覆盖面。
3、专项整治小组每周开展2-3次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各乡镇卫生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作为市场监督员,及时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5、积极与工商、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保证执法的全面性、权威性,同时能防止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工作进度
1、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各种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2、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1)拟于2-3月份、10-11月份开展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专项检查。
(2)拟于4月份开展对药店坐堂医的专项检查。
(3)拟于5-7月份开展对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的专项检查
(4)拟于8月份开展对计生机构的专项检查。
(5)拟于9月份开展对医疗广告的专项检查。(6)拟于11月份开展母婴保健、采供血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7)拟于12月份开展对妇幼保健机构的专项检查。
(8)依法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大规模义诊活动的专项检查。
(9)受理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的投诉调查、取证、处理等工作。
(六)疾病控制监督
1、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督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
2、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全市高致病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