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不少于40小时。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和阵地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普法宣传骨干,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五五”普法教材以全国总工会组织编写的工会系统“五五”普法教材与读物为主,将我省出台的有关工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作为补充教材。
(三)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针对性,务求实效。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
(四)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效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反映工会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
各级工会要结合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民主治理、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非凡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建立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工会职工校、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阵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制课程的学习培训。要通过已开通的“12351”等“职工维权热线”,做好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实施步骤
全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
各县(市、区)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市总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市总工会和当地党委、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并于2006年12月底前将“五五”普法实施方案报市总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
各级工会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办法,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搞好监督和中期检查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总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2010年下半年,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写出普法
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总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的自检自查情况,市总工会将组织抽查、验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向省总工会推荐我市的全省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心、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工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熟悉,从依法治国、依法治会的高度,充分熟悉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相互配合,切实抓好。要保证工会系统普法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骨干、有措施、有经费。为保证我市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决定成立“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