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卫人员的医德素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0年工作计划》和市卫生局《2009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决定进一步深化我县“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卫生行风提升年”活动为统揽,以拒收“红包”和回扣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工作难点,推动回扣、“红包”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系统反腐倡廉机制更加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医德医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活动要求
1、公开创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以科室为创建单位,其他各公立医疗机构以整体为创建单位,开展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各创建单位要将本创建单位的人员身份、创“无红包医院(科室)”承诺、监督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承诺人签名等统一集中制成公示牌,固定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一般在门诊大厅或楼层进口处墙上),确保被服务群众看到,群众反映渠道畅通,单位创建氛围浓烈。
2、定期座谈随访,增加信息沟通。要定期召开病员及其家属座谈会,做好出院病人电话随访工作。随访工作要有记录,随访面要达30%以上。
3、客观评价医师,用活医德档案。医德档案要全面记录个人年度诚信服务情况、自我评价和单位考核综合评价情况,结果要载入医师定期考核表,作为评价医师合格与否的重要内容。
4、落实行风职业道德教育课时制。要把学习“两高”《意见》、《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处理规定》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省卫生厅“五条禁令”及市卫生局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等作为医师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保证达到规定时间和效果。
四、督查考核
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创建情况每季度报局监察室一次。局纪委、监察室每半年对各单位创建情况组织一次检查考核,不定期组织卫生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检查考核与明查暗访情况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作为全年考核的主要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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