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由中心和省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心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免杂费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非凡教育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按照县镇初中标准执行;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县(区)寄宿生总数的50%把握,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2∶8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9元,并逐年有所提高。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开学后新增学生的免
杂费资金和补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县(区)财政自行解决-cnwmz.com(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平市财教〔2005〕98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所需资金由中心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具体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32元,小学每生每年24元。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心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心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心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逐步完善城市及农垦、林场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城市义务教育也要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在平凉城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共同承担;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由所在学校登记造册并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免学杂费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平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学校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本县(区)教育部门办学校执行同等政策,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实施,分年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心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市、县(区)财政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免除平凉城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学杂费。县(区)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二)2007年,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巩固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2008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