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2007年**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市委办发[2007]23号)精神,2007年**市农村经营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
1、多形式学习宣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对此,市里将以专题学习会,印发法律公告、单行本,在“**龙网”开辟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法律;各区、县(市)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学习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县级以上的示范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增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力求达到农喻户晓。要通过市、县的分级培训,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精神,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积极培育,加快发展。要继续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加工企业及甚至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发展以生产季节性强、鲜销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当地无加工企业带动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全市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累计达到500家。
3、抓“百社五化”,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治理民主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市里将出台规范化建设意见,并对其中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合作社以奖代补。各区、县(市)也要制订相应意见并组织实施,力争2007年建设市、县二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4、开展“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合作社主体、多方参与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政府部门服务和治理为保障的集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各种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余杭、淳安两地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如期完成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里将出台全市构筑新型为农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
二、围绕村级资产和财务,加强村级民主治理,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1、深化财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根据新情况,充实各种补贴发放、土地补偿费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内容的公开;要按照三级会计科目细化财务收支的公开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逐笔公开;要完善公开形式,力求所有财务公开内容均由电脑自动生成,减少人为因素。
2、推进村级民主治理,保障群众决策权。市里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以村级资产和财务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明细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责任追究等要求,并通过检查监督等措施,促进我市村级民主治理规范化。
3、加强民主理财,保障群众监督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民主理财小组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有较强的议事监督能力。要加强培训,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避免越位或缺位情况的发生。
4、积极推行村
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群众参与权。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治理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加强对村级筹资筹劳范围、对象、程序和治理工作的指导。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奖补政策,以鼓励农民群众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