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干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于机关干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发[2009]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机关干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发动。近期内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精神作一次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专栏、会议或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督促村理事会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职责的落实。
(二)协助搞好村庄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原则,协助试点村搞好村庄规划编制,制定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议图、管线图、说明书)。
(三)帮助发展生产。结合当地资源和发展优势,帮助明确未来3-5年村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扶持现有产业的发展壮大,形成特色支柱产业,着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四)参与村庄整治。积极参与和帮助群众全面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三改(改水、改厕、改路)房屋拆迁绿化美化等建设工作,协助制订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具体负责人,建议标准等方案,完善监督机制,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组织参加劳动。以乡镇为单位,各包村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包村点所在乡镇参加新农村建设劳动,劳动地点可由所在乡镇统一安排,也可选择各自的包村点。未安排包村的部门可自行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参加劳动。组织干部参加劳动每个月必须一次(二天)以上。
二、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机关干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好此次活动的开展,促使活动顺利进行。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