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安排 关于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目标管理的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不断创新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使广大农村党员“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推进我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决定在我镇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目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村无职党员的设岗定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积极探索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的新途径,解决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的问题,使不同类型的党员都能找到发挥作用的角色,都有用武之地,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
二、实施范围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以村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三、设岗定责的方法
(一)设岗原则: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因人选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二)设岗类型:岗位类型分为四大类,原则上设十个岗位:
经济发展类:包括科技示范岗、勤劳致富岗等。
公共事务类:包括计划生育岗、生态环境保护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等。
村务监督类:包括村务财务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岗等。
思想政治类:包括政策宣传岗、文明新风岗等。
具体岗位的设置和增减,各村党支部可根据本村的党员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来确定,可选择2—3个岗位来进行。
(三)设岗对象:农村无职党员的设岗对象为现在没有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村、组干部党员及支委成员履行其现有职责)。上岗党员原则上从素质较好、威信较高、乐于奉献、公道正派、身体较好、有一定特长的中青年党员中挑选。针对有的党支部党员队伍年龄偏大、适合上岗党员人数较少的实际,可以把那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一定特长的积极分子也列为上岗对象,用上岗履行职责的实践,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
(四)设岗程序:各村党支部在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党员自荐、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和党支部提名、党员投票等程序,结合党员的特点、特长择优配岗,使广大农民党员找到适合自己特长、得到群众信任的岗位。
四、实施步骤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设岗定责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党员参与设岗定责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以村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调查了解各党小组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素质(特长)、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二是调查了解村民小组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风气等方面的状况;三是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需要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阶段:设岗定责
根据设岗程序,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1、设置岗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