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规划,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努力实现防洪、蓄水、环境、旅游、土地开发统筹兼顾、人水和谐的目标。同时加大集雨、水池水窖等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对现有的小型水源工程进行整修配套与节水改造,努力提高蓄水能力。全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7座,整修堤防20公里,兴建各类小型抗旱水源工程3349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组织机构,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联查、督查通报、工作报告三项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优胜杯”竞赛活动,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以及民营水利大户予以表彰,并给予优胜单位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评比激励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开展竞赛活动。要加强总结交流,搞好宣传示范,营造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落实农建规划。各县(市)区要以《县级 年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共建、目标管理、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原则,整合各类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发挥资金集中优势,提高投资使用效益,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三)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一是切实加大政府投入,抓住扩大内需,国家加大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用足用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把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要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二是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等“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农民投资水利建设。三是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和鼓励个体及社会经济组织投入水利事业,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形成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健全水价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规范程序,逐步形成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模式,加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二是加强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县办县管”三定一保”原则,依据省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服务职能,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其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
(五)完善建设管理机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推行建设项目公示制,健全受益农户全过程参与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进度顺利推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尤其是要严格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水利项目“确保三个100%要求,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和拉动内需作用,使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把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