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民解困”工作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形成以乡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乡镇社会救助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措施,发挥好主体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和宣传,形成合力。二是制度统一,标准有别。具体实施中,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对“三无”对象、困难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三是依法救助,管理规范。救助工作要依法行政,规范有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四是统筹规划,统一部署,促进乡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救助制度
(一)建立健全乡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根据物价上涨指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通过科学测算,实事求是地调整保障标准,做到既能满足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自主创业。二要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大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学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政策倾斜,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要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止其低保待遇。要尽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各县区要在 月底前由政府出台《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实施乡镇低保一体化。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妥善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经费来源问题。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养的保障机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模建院供养,争取用5年时间把所有的以乡镇为单位的敬老院改造成区域性的老人供养中心,努力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保障水平。
(三)全面实施乡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进度,公正合理地确定医疗救助对象,使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各县区要在年底前出台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或实施意见。
(四)逐步完善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最低生活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核减租金为辅。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住房保障事业进行捐赠。为城镇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同时,力争每年帮助农村特困群众建设和维修一批住房,逐步缓解住房困难。
(五)大力开展乡镇教育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使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贫困生生活费)对乡镇高中教育阶段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救助,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