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两头在外”木制品加工企业。
(四)薯类加工
1甘薯加工。现有淀粉、粉条、粉丝、粉皮、薯脯的基础上。开发生产膨化食品、净化淀粉、变性淀粉等产品。
2马铃薯加工。大力发展马铃薯速冻薯条、炸片、炸条、虾片及三维粮生产。
(五)水产品加工
重点发展优质鱼、虾、蟹、贝、藻等产品的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海产品加工。研究开发营养、卫生和食用方便的水产速食产品、真空包装旅游产品、保健食品、调料食品等,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对水产品加工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六)蔬菜加工
积极发展有机蔬菜和绿色蔬菜产品加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大力推广净菜上市,发展脱水蔬菜、冷冻菜、净配菜、保鲜菜、蔬菜汁及蔬菜罐头等系列产品。
(七)其它农产品加工
1甜玉米加工。大力开发增值产品。
2中药材加工。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产品开发、新产品生产三位一体的中药产业现代化工程。
3食用菌加工。重点发展低温干燥、脱水保鲜、速冻冷藏、盐渍制罐等精加工制品。
四、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全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库。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农产品加工招商项目的信息系统。
2加强项目谋划。谋划一批立市强县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3加强项目调度。加强对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督导和服务。
(二)壮大龙头企业
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坚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大、中、小企业并举,初、深加工搭配,民营、股份、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围绕酿酒葡萄、甘薯、玉米、水产、畜禽、水果、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原则,对竞争力强、外向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鼓励企业改制、联合、兼并、重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高、大、强、外”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大龙”带“小龙”小龙”连基地的发展格局。各县(区)要选择若干家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重点扶持。
(三)建设生产基地
抓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基础上,重点建设酿酒葡萄、甘薯、肉鸡、绿色安全猪、肉牛、水产品、蔬菜、干鲜果品、甜玉米、杨树用材林、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等生产基地。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加强运销服务及道路、水电等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有条件的区域,围绕优势产业,扶持建立一批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通过国际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四)推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标明产品标准等级的标识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推广全程动植物检疫和农药、兽药、渔药等残留检测以及环境质量检测技术。积极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haccphazardanalysiscriticalcontrol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通过对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