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互助性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便捷的生活环境。
4、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化解各类矛盾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片包户的工作制度,倾听群众的意见要求,把握群众的基本情况,反映居民的利益诉求,构建新的群众工作网络,努力使矛盾纠纷在基层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助解决,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畅通民意渠道。加强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
四、建设和谐社区的保障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加强领导,各方配合,通力合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设和谐社区有力度、有速度、有程度,加强领导是要害。要充分熟悉建设和谐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
熟悉,增强建设和谐社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建设与治理的重要内容,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工作上落实、经费上到位,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二)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找准自身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优势和位置,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社区党建、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市政等工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社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作为社区主体的组成部分,要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民政、市政、规划、卫生、文化、体育、教育、政法、街道等部门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区、镇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和自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变社区基础设施缺乏、简陋的状况,切实保障社区干部的待遇,使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社区组织办公有地点,社区队伍工作有活力。同时,要广开渠道,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民间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要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社区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在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做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政策上熟,不断提高建设和谐社区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的选聘机制、培养机制和考核机制,教育和引导社区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社区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四)努力营造氛围。要加大建设和谐社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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