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社区保安在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完善社区保安队伍的治理体制、运行机制、考核制度和队员配置结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基层治安防范治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保安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核定编制,健全体制
自2004年5月以来,全市各地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大稳定的理念,整合社区保安、暂口治理、专职护村队伍,建立了综合治理、职能统一、保障有力、覆盖全面的专职治安防范队伍,各镇(街道)相继成立了社区保安大队,形成了符合实际的基层治安防范治理体制,有效推进了基层社会治安防管控打一体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社区保安的治理体制、运作机制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着各地不够平衡的现象,非凡是随着治理对象的扩大,有必要对全市社区保安队伍的治理体制、运作机制和编制核定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一)、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基层治安防范治理体制的现行规定要求,社区保安的职责在“两主两辅”的范围内,主要履行治安防范和暂口治理工作。在社区保安队伍日常治理中,建立以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以减少可防性案件,提高群众安全感、满足度为目标的考核体制,明确责任区民警的业务指导、检查督导、业绩考核等责任。
(二)、社区保安队员在开展治安防范巡逻和暂住人口服务治理工作中,原则上以村(社区)保安分队为单位实行分组定职,落实责任,互为兼顾,分合关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划定治安巡逻防范责任区和暂口服务治理责任区,合理配置双向联系的队伍结构,力求辐度与效果上的统一,实现责任效益的最大化。
(三)、在编保安队员的使用治理,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强调在编人员到岗到位和职责定位,兼职不占编,在编不缺位,除了当地组织规模型重大活动或发生重大不稳定因素等非凡需要之外,坚持行使既定职能,日常保安业务不得移作他用。因移作他用导致保安队员发生意外,由指派人员负责。同时,要加强教育治理,保证专职专用,保护广大保安队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
(四)、随着各地人口规模的扩大,现有保安队员数量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的镇(街道),可按2005年底在册户籍人口和登记暂住人口累计实有人数,不突破原定2-3‰的核定配置比例,重新核定保安编制(各镇(街道)的编制上限数见附表),并结合现有保安队员的集中整顿、主题教育活动同步进行。需新增的社区保安队员,仍应严格执行[2004]16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程序招聘,并将招聘方案及时报市综治办审核。新队员录用后,各地要抓好上岗培训,落实后勤保障,所需经费原定渠道解决。各镇(街道)重新核定的编制及其充入新的力量之后,应根据本地治安状况,认真分析研究,把新配队员向治安状况复杂、暂口比例较高、治理任务繁重、最需要的村级基层倾斜,以充入有生力量。
二、集中教育,整顿队伍
为整顿队伍,提高社区保安队伍素质,决定在2006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集中一个月时间,结合重新核编工作,开展一次保安队伍整顿教育活动。
整顿教育活动的主题是:为民、爱岗、奉献、肃纪。
整顿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提高保安队员素质,加强保安组织建设,坚持治安巡逻防范和暂口治理服务两条主线,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生产治理,紧紧围绕稳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切实解决影响保安队伍形象的思想作风问题,切实解决阻碍保安工作效能的业务技能问题,切实解决调遣保安力量中的结构性问题。
整顿教育活动的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