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进行。选民年龄计算以镇确定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凡在选举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选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和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人除外)。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资格的审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保证广大居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4、依法提名候选人(7月4日—7月13日)。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会议。内容:明确候选人条件;确定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提出初步定为三种方式:一是可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以上联合提名;二是可采取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三是可采取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提名时,对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具体采取那种方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农民户口人员是否参选;确定选举方式;决定选举时间;推选监计票及工作人员;通过投票办法等。会议决定后,以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公告(四)。同时,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本社区居民会议决定的方式以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按照应选名额直接提名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依得票多少采取简单多数的办法确定候选人(注意:候选人以等额提名,差额确定。以居民代表联合提名的必须在同一个小组,不可以跨组联合提名)。选委会决定介绍候选人的形式、时间、地点、内容,介绍候选人。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五)。并向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正式候选人报告单。要求:做好引导工作,真正把有文化、有能力,公正廉洁,作风正派,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受到广大居民拥护的人提名为侯选人。
5、召开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7月14—7月18日)。在社区选举大会召开前,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准备工作:制作选票、票箱;办理委托投票;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布置选举会场等。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先由被确认候选人资格的候选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表演说,再采取一次性投票进行正式选举。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本社区决定的选举方式以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投票前,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计票、监票及工作人员,并在选举大会上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或居民代表亲自投票,对因故无法亲自投票的选民或居民代表要指导他们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保证他们的投票权。要在投票现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和代写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并发布张贴选举结果公告(六),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上报镇政府。同时,推选社区理财小组组成人员,社区监督员,组成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居委会成员不得兼任上述组织中人员)。确定居委会新班子第一次会议时间。
㈤建章立制和工作总结阶段(7月19日—7月20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规章,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督促社区居委会收集、整理选举过程中的各种文书文字资料,立卷归档,密封备查。选举工作总结的要求是:选举工作是否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组织是否严密得当、选举结果居民是否满意等。总结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选举工作总结和社区居委会成员情况统计表,于2009年7月25日前上报松潘县金坑坝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民政局。
五、加强领导,确保成功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