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进安镇金坑坝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
实施方案
组建金坑坝社区居委会是进一步加强对金坑坝新区管理的需要,是加快金坑坝新区建设步伐的需要,是促进金坑坝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的文件精神,遵循“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务工非农化,福利社保化,同时注意保持计生等有关政策的延续性”的基本原则,结合该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金坑坝社区位于松潘县城东北角,居住于此的居民主要为2003年我县实施松州古城恢复建设工程以来因城镇建设拆迁而安置的进安镇和进安乡的拆迁户,分别来至进安镇的岷山一村、岷山二村、中江一村、中江二村、南街村以及进安乡的顺江一村、顺江二村、东裕村、外城村,现有居民199户,总人口710人。现有居民中,100%的家庭有绝大部分成员或全部成员通过“农转非”而成为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数占总人口的97%左右。由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城镇建设征用土地,现有居民的人均耕地已不足0.3亩,90%的居民已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在该地区组建“社区居委会”,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条件已经具备。为此,进安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3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同年6月,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松府发〔2009〕?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2009年3月29日,金坑坝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正式成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和加强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理顺城乡居民、村民关系,理顺社区管理关系,加强和规范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化程度,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登记原则。凡是在金坑坝有固定住所(户籍登记在金坑坝)的居民,原则上纳入金坑坝社区的管理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常住户口)登记为社区的居民。
2、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原则。居民纳入金坑坝社区管理后,自身在原村享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拥有对村集体资产的分配权一律不变。
3、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务工非农化,福利社会化和确保政策延续性”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金坑坝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民从农村转入城镇社区后的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
4、依法办事原则。金坑坝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5、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倡导,充分调动各相关村和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四、工作步骤
㈠前期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25日)
在全面启动金坑坝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前,必须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1、建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及时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进安镇、进安乡及民政、公安、财政、农业、林业、国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选举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