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将实现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统一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城镇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巩固、扩大、拓展社区就业领域和解决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就业为目的,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充分就业。
工作重点:“十一五”期间,我们将以贯彻新三年积极的就业政策为统领,抓住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这一契机,通过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技能培训、健全平台机构、实施困难援助、拓展就业空间、完善市场服务、实行目标考核、统筹城乡就业等措施,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园区就业项目,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着力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充分就业。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1、开发就业岗位,力争到2009年底,解决历史遗留的就业问题。今后五年,开发就业岗位4万个,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3万人,失地农民(失海渔民)转移就业2.1万人,年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到2009年,在三年多点时间内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就业问题。
⑴2009年,开发县内就业岗位5000个,县外就业岗位2000个,实现就业6500个(其中失地农民、失海渔民3200人);
⑵2009年,开发县内就业岗位6000个,县外就业岗位2000个,实现就业6600个(其中失地农民、失海渔民3800人);
⑶2009年,开发县内就业岗位7000个,县外就业岗位2000个,实现就业7700个(其中失地农民、失海渔民5000人);
⑷2009年,开发县内就业岗位8000个,实现就业7100个(其中失地农民、失海渔民4500人);
⑸2010年,开发县内就业岗位8000个,实现就业7100个(其中失地农民、失海渔民4500人)。
2、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到“十一五”末,全县12个社区实现充分就业10个,达标率80%以上。
⑴2009年2个 ,达标率为17%;
⑵2009年新增2个,达标率为34%;
⑶2009年新增3个,达标率为58%;
⑷2009年新增2个,达标率为75%;
⑸2010年新增1个以上,达标率为80%以上。
3、加大经费投入。确保2009年地方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今后按不低于8%逐年增加,2009年至2010年分别不低于216万元、233万元、250万元、270万元。
(二)实施办法
1、城镇社区充分就业。按照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以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为重点,根据“一城三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分三阶段推进社区充分就业工作。
第一阶段(至2009年底)。成立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并落实创建目标,创建标准、职责任务、推进措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求在“六到位”的基础上,确保80%达到星级标准,100%实现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镇镇通。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