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长会议进行宣传;利用社区网站,开展网上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
3、注重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和掌握关于民主选举的具体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选民登记、核对阶段
1、选民登记的条件。详见《选举工作细则》第十二、十三条,
2、登记方法和程序。一是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各选民登记员,设立选民登记站,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选民登记的法律、政策、任务、时间、方法等:二是选民登记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户进行登记;三是选举委员会要对已登记的选民资格进行审查,要根据户籍资料与社区物业公司等进行核对。经审核合格的选民名单应张榜公布,登记工作要求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3、统计有效选民数,详细造册,按户、居住地址等选民登记要素列出清单.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 提名推荐社区居民(成员)代表、社区居委会候选人阶段
1、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成员)代表。
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人数一般在40至60人大右,由各居民小组、驻社区单位推荐产生。每个居民小组可以推选1至2名居民代表;单位代表按辖区单位总数的10~15%比例(职工在20人以下的不计单位数)推选。
2、推荐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候选人由各居民小组提名,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推荐,报区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 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本社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本街道组织内的社区工作者;杭州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在职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任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高中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方可参加竞选。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额:-般在5至7入(原则上按每每400户配1名),设主任l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若干名。 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可担任兼职副主任):不受社区居委会成员编制限制。
3、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候选人。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一般为9至1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其余为委员,实行兼职制,主要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本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业主委员会主任和社区单位负责人组成。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业主代表可担任议事协商委员会副主任。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详见《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办法》。
(五) 投票选举居委会成员阶段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好选举工作人员;(2)印制选票、落实票箱以及其他必需的物品:(3)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4)向选民公告投票时间、地点、要求等工作;(5)进-步核实选民人数:
2、选举程序。详见《选举工作细则》第二十至三十二条。
3、公布选举结果。成立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
(六) 总结完善阶段
1、建立社区居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下属工作委员会,应根抓社区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
2、建章立制。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公布后的5日内,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当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社区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措施: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居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