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泼水节”、“边交会”期间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清明节”、“泼水节”、“边交会”消防安全保卫战及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制定四月份勐海县消防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1.不少于辖区总数三分之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不少于辖区总数三分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院),博物馆、纪念馆(含展览馆、陈列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4.泼水节、“清明节、“边交会”涉庆、涉会场所;
5.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通信和供电部门、工厂、城中村、农村等;
6.旅游景区景点;
7.中小学校舍、社会福利机构;
8.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9、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2.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是否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运行是否正常;
6.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的建设和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8.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9.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11.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以及用电管理情况;
1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1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14.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应急准备情况;
1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四、检查形式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