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场)、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构建和谐源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新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清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形势。“十五期间”,我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开创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实现了进入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和一类管理地区的奋斗目标;在全国首创了计划生育“节育奖”制度,得到国家和省、市的充分肯定;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为“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是我区一个最重要的区情;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不平衡,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人口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问题仍然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能否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源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要把思想统一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上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源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目标,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区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55万以内(含省外流入半年以上人口),其中户籍人口控制在35万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