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运作方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机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实现xx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两年有新突破,四年建成四川丘区经济强县”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目标任务:出生人数1120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7‰,计划生育率达87%,计生经费投入达到人均7.5元,奖励扶助对象误差率小于0.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100%,“三结合”帮扶3200户,流动人口办验证率达85%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50%以上。
一、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整合宣传、文化、广播、教育资源,继续深入宣传“一法三规一例”和中央《决定》,强化人口意识,改变传统的婚育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集中宣传和平常宣传相结合。各地可结合实际制作一批高质量的计生公益宣传画,继续采取广播、电视、标语、专栏、“三下乡”、放电影等形式,做好春节前后、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重大节假日的集中宣传和经常性的宣传活动。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活动。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和“百村党建富民行动”之中,加快“百、千、万”生育文化工程建设,创新思路,打造亮点,形成一批有影响力、有地方特色的生育文化大院和生育文化中心和生育文化小区。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文件精神,切实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来抓。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计生执法队搞好重点难点执法,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为突破口,提高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严格目标管理,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执法监督检查,要在严格再生育审批、错案责任追究等依法管理的重要环节上重点进行监管。坚持执行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七不准”和“十禁止”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构建优质服务新体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管、部门配合、法人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物业协助、综合治理的运行机制。落实管理职责,做到各负其责、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形成流出地和流入地互动互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现居住地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户籍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服务工作,及时为他们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便群众外出务工。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劳动、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相互联系、协查、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租房屋管理、社区自治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综合治理。重点抓好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的计生服务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水平。
四、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
要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准确把握奖励条件,严格按照资格确认程序、对象退出程序、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