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计划生育的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后,我区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表彰奖励。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和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给予表彰奖励;二是生产上帮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生产资料、农业贷款,优先予以生产技术培训、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劳务帮助等;三是生育上奖励优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生育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是生活上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家庭免出义务工、优先审批宅基地、优先安排就业,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险、孕妇平安险、两女结扎户父母养老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之路。如荷塘铺村、株洲市电务段建立了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保证独生子女经费、奖励优生优育、节日开展慰问、每年进行妇科普查、为育龄群众进行计生系列保险等。
三、充分发挥四个网络优势,打造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特色
——抓宣传教育网络,营造计生优质服务氛围 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宣传教育是首位,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计划生育抓根治本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一主线,制定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时俱进,部门联合”的宣传工作方针。把增强国策意识、法律意识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重点;把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只生一个好的新型生育文化和生殖保健知识作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宣传重点;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作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重点;把青春期性知识作为对青年学生的宣传重点;把新婚知识、节育避孕知识作为对新婚夫妇的宣传重点;把孕产期保健、科学育儿知识作为孕产期夫妇的宣传重点;把更年期保健作为更年期妇女的宣传重点。全区开展了一系列轰轰烈烈行之有有效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对领导干部宣传教育中,采取讲座等方式,通过加强国情国策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把人口问题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位置来抓,并将计生政策和知识纳入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四位一体”阵地,推进计生宣传“123”工程。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宣传阵地;每个办事处建立2个社区计生宣传长廊;每个村设制2条以上温馨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橱窗;在人口集中地段设立3个以上计生科普宣传广告。三是辖区单位利用宣教设备开展宣传,在公共汽车上设置固定温馨美丽的计生宣传画,成为城市计生宣传一道流动的亮丽风景线;在单位广播电视台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节目、编制计生知识刊物、开展计生知识竞赛,宣传政策、传授节育避孕知识,如株洲车辆厂的《365日话人口》专题节目、株洲硬质合金厂每晚在黄金时候播放的计生知识深受职工欢迎。四是利用庙会、墟场、集日下乡宣传,将计划生育知识编成农村群众喜爱的花鼓戏、快板、小品,将文艺节目送下乡,让群众寓教于乐。五是在育龄妇女中开展“4个一”活动,即:发一本书、上一堂课、看一场录像、答一份试卷的教育。六是坚持计生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在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开设人口和青春期性保健知识讲课;在市工业学校成立“青年志愿者国策服务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计生宣传,树立新的婚育观念,树立国策意识。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近两年全区自动放弃生育二孩的夫妇达80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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