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不强,精神状态和团结协作意识差,工作积极性不高,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上班办私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纠风办、州人事局、州直机关工委、州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层思考”,严格执行调研制度,加强工作指导,重点解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工作思路不明晰,工作措施不力,搞“瞎指挥”,工作协调不对路及“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加强群众工作。坚持“贴近群众、关注民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结合实施“十大惠民行动”开展多种多样的亲民爱民行动,重点解决贫病地区扶贫帮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拖欠职工尤其是民工工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政府信访办、州监察局、州人事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移民办、州广电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及州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体制性障碍。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善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以及在中心“报项目”、到单位“搞勾兑”的问题。
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中心及州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招投标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抓好对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及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方面的监督,重点解决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标以及层层转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林业局、州监察局、州国资委、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采购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治理改革,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配套监管制度,加速作好网上采购工作。重点解决“小金库”、公共资金滥用及行政成本高的问题。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全面启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和备案制,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长效治理机制。重点解决项目治理不当、资金监管失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及州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违反各项政务公开规定,搞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总工会、州政府法制办、州直机关工委、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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