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及时办理”。确保“咨询一纸写清、表格一道发清、材料一遍收清、内容一次审清、费用一口结清”,保证办件的规范、高效、便捷;四是收费管理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对涉及收费的每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须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留存。并不断加大在政务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收费行为的督促检查,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按规定在政务中心收费窗口全额及时缴存财政专户。
4、规范集中统一联合审批制度。规范统一受理审批制度。凡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内部多个股室办理的,确定一个股室负责组织监督内部办理,并由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颁发。区级各部门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政务中心受理(交办通知书)和审批表的,各部门审批股室和有关领导一律不予审批。在统一受理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即办件的规范化。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的,要即收即办,办结后当场回复申请人;二是要实现承诺件的规范化。对需审核、检验、鉴定、现场踏勘才能决定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自行组织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在每个环节往返办理;三是要实现上报件的规范化。上报件由申请事项的主送机关窗口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完善功能扩大影响。力争2007年之前开通政务中心互联网门户网站,加强政务中心内外网络建设,实现与各部门网端的链接,健全政务服务网络体系,为网上招商、网上查询、网上审批,及时、有效地整合全区信息资源优势,逐渐实现资源共享和网上办件,最大程度地优化对人民群众的行政服务工作,不断实现政务服务档次的飞跃。
6、抓好全区政务公开的指导与考核。在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力争实行“政务公开办”与“政务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对各乡镇办委、区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工作,制定并出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和考核方案,完善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评比条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人权、财权、事权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公益事业等方面不断拓展和延伸。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建立服务对象、政务中心、监察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审批权与监督权分离的原则,重点围绕办证、办照过程中群众不满意的人和事,着重抓好政务中心和窗口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审批服务规范高效。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积极与区纪委、区监察局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媒介,大力宏扬先进事迹,及时曝光各种不依法行政、不规范服务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不按政务中心管理制度办事,存在“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报请区委、区政府予以全区通报。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政务中心还将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为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三、对加快政务中心发展的几点建议
为更加充分发挥政务中心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为人民服好务,更好地改善我区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发展。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