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城市经济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活跃市场、繁荣省会、服务民生、促进消费为目的围绕食、购、娱、游等夜消费活动,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建设、龙头带动、市县互动等形式,整合商业、文化、体育、旅游、城管、交通等各种资源,倾力打造夜经济品牌,努力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切实让城市亮起来、经济火起来、市民走出去、农民进城来,促进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力争到 年全市夜经济零售总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多增3-5个百分点,将夜经济打造成为 的一张名片。
二、发展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延时营业,促进夜间消费。从 月 日起,全面推动市区商贸服务、文化演艺、健身休闲、书店和图书馆等服务企业延时营业,方便广大市民夜间休闲消费。主要包括:三横六纵沿街主要企业;14个区域商圈主要企业;8个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主要门店;13条特色商街、夜市内所有服务企业等,营业时间延长至22∶30以后。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二)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夜经济上水平。利用三年的时间,着力建设好十二个夜经济重点项目:
1.规范提升13条特色街区。进一步巩固提高 年建成的13条夜经济特色街区、夜市。 特色商街今年要建设成为大型夜经济综合体,其他12条特色街区、夜市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完善提升,规范运营。对建设主体二期没有完工的督导其加快进度,实现年内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推进重点延时区域的亮化、美化。重点亮化、美化区域为三横六纵主干线、14个区域商圈、13条特色商街(夜市)8个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目标:一是夜经济建设工作确定的延时营业区域路灯要全部开放,景观灯每天开放至23∶30二是规范提升门店店招,霓虹灯设置,加强街区楼宇灯光亮化、外立面美化;三是中山路(中华大街-体育大街)路段以及三横六纵重要节点沿街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鼓励沿街企业自行开展亮化、美化工作;四是主要路段、主要区域,按照《 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具体要求,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实现亮化工作的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城市中心区夜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分工:一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制定三横六纵主干道亮化、美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的道路、街区等区域制定亮化、美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政府组织实施;二是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商圈、特色街区(夜市)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夜经济综合体等亮化、美化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楼宇、街区、门店亮化、美化,以及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项工作;三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以及各区之间衔接路段、区域等部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风格统一,格调一致。
完成时间: 月 日前要全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打造14个区域性夜消费商圈。重点打造14个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健身等项目为一体的区域商圈,通过提升区域内重点企业服务功能,引进品牌企业进入区域经营等方式,完善区域内大型商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