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街道办事处(镇)数量配备调查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入户调查工作。
(三)调查人员的补贴及资金来源
共25天。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入户调查人员实行交通、住宿、误餐补贴。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天20元;补贴范围:入户调查工作的小组成员及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名。
(四)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房产局职责
1负责制定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2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按调查的时间安排督导检查县、区的工作完成情况;
3负责解释此次调查涉及的政策咨询工作;
4负责编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
5负责对各县、区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全面掌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需求情况,并负责向省建设厅上报调查结果。
市民政局职责
1负责提供我市低保家庭的数量及各县、区的分布情况;
2负责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展调查工作;
3会同市房产局对此次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落实此次调查工作的资料印刷、人员补贴等费用并按市房产局提供的预算和额度列支专项资金。
各县、区(含开发区)政府职责
1负责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
2负责制定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3成立本县、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负责调查、统计、汇总、分析及建档工作,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调换人员,调查领导小组成立后要将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房产局备案。
(二)要严格调查程序。认真查勘低保家庭房屋现状,审核相关产权、租赁材料。街道办事处(镇)要对调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不遗不漏、真实准确。
(三)各县、区建设(房产)部门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并建立起电子化的住房保障档案。
(四)各县、区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任务。
(五)市所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均列入此次调查范围。于 月 日前完成向市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