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武南卫生监督分所)
(五)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六)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初步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初步实现统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1日至8月30日)
镇政府召集会议讨论制定发布实施意见,街道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掌握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并利用各种方式向食品种植、养殖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宣传,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中来。 由畜牧站、工商、卫生监督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种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包括小油坊、小豆腐坊、小酒坊、小饭店、小吃部、流动食品摊贩)、学校及工地食堂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整治创建工作的意义和相关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标准进行自查梳理;各食品生产经营户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督促整改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由畜牧站、工商、卫生监督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检查验收,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进行现场业务指导,督促整改,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户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或吊销其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对无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户列为取缔对象。
(四)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0月2日至11月20日)
由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无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户及流动食品摊贩实施取缔并查封生产经营场所、没收生产经营工具。
(五)督查自评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工作进行
督查自评,并将结果上报镇政府。同时接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阶段性考核。(六)综合评价阶段(2009年1月至3月)
遵照区上考核指导意见,认真做好补充完善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七)巩固示范阶段(2009年4月至7月)
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面进入常规监管程序。
六、具体要求
(一)镇政府成立武南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武南分所),具体负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事宜。街道社区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2009年12月底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阶段考核。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职能部门要迅速行动,确保按期达到目标。
(三)街道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并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