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网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
4、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是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渠道。
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入人心,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书管理,要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所辖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及时对新职工、转岗人员、离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定时对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规定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使每一位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安全离不开自身的努力,提升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密切关注安全,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要经常性的组织各种安全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认真组织、精密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宣传、广电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配合轮台县安委会、轮台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2、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119”、“12·4”及各项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与宣传、广电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正确引导安全生产社会舆论,营造安全生产宣传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特别重大事故快速报道制度。注重宣传效果,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协助支持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积极协助、支持广电等新闻媒体做好突发事故现场的新闻发布工作。
4、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优势,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在新闻媒体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积极倡导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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