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计划
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逐步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将根据我区和行业的特点,分别确定提取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四)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的方案并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五)强化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六)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将开展8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继续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防止非法开采和已经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二)深化危险品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专项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民爆物品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私炮”等违法行为。(四)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建设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和区发展计划局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三同时”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五)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完善消防设施。(六)电力隐患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委会牵头,区各职能部门配合,开展电力隐患安全专项整治。(七)配合市职能部门,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宝石厂、鞋厂、家私厂、电池厂、塑胶厂、油漆厂(车间)等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八)配合市职能部门搞好渡口渡船、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教育、文化等部门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去年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今年,根据国家、省、市精神,我区将继续组织3-5次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在各类检查中,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区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生产经营现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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