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 〕160号)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 〕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新城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街道、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区政府任命负责人的企事业单位,下同)负责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6.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区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
(二)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领导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