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方式的转变;在考评方法上,实施“上考下评”制度,即乡镇对村队考核,村队对乡镇评议。“上考”,即乡镇对村队、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每年年初逐级签订《“五好”村队党支部目标考核责任书》、《党员目标考核责任书》,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工作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评”,即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乡村领导干部要就一年来落实党建和经济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由党员及村民代表对其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抓手”,推进农村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四、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奖惩体系
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直接责任人奖惩办法》,把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推动一方经济发展作为考核乡镇(场)党委和-cnwmz.com版权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倒排法”、位次治理,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好、出成效的党委和主要领导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抓得不好、工作不力、位次靠后,领导长期不过问党建工作,以致基层组织建设起色不大的党委,要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党不管党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与不抓一样,抓多抓少一个样”的问题。
各县(市)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的乡镇(场)党委书记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乡镇(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真正把乡镇(场)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