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关于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队伍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工委将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条例》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培训,适时对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督查。
全面推进党支部星级管理。加强对创建星级支部活动的具体指导,加大推广力度,提高创建质量。通过党支部星级管理,实现基层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做表率。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创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的创建经验,实现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工委将根据各支部创建情况对党支部进行星级评定。
扎实做好机关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部分单位机构改革的实际,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健全基层组织,配齐党务干部,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增强工作活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素质,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年内,将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各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导检查,把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实行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主体意识。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规范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关心和爱护基层党务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开展结对帮扶,及时为他们送温暖、送关怀,解决实际困难。“七·一”前夕,开展走访老党员活动。
三、认真搞好“两个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机关建设
深化和拓展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已有品牌的巩固和深化,加大对未创建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品牌创建和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品牌实际作用,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根据创建的实际情况,公布市直机关第四批机关服务品牌。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和党建刊物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各单位通过创建服务品牌促进机关建设的经验做法。年底,将进行评选表彰。
继续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争创活动。不断丰富“文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大“文明科室”创建力度。将“文明科室”争创评选活动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推动机关工作的基础工程。通过对“文明机关”、“文明科室”的评选表彰,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增强机关党建的活力
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研究会的作用。以机关党建研究会为平台,紧密联系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条例》和纪念建党*周年等为主题,通过专题调研、分组研讨等形式,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为提高调研质量,工委将举办调研活动培训班。开展调研成果交流活动,评选优秀调研成果,并将优秀调研文章编辑成册。适时召开机关党建研究会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