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探索城建项目的评审模式,在对项目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评审体系,明确各类项目评审的要素和通用标准,规范城建项目评审行为,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率。
(五)支持做好政府十件实事。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办理实事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对十件实事涉及的项目进度检查,严格资金拨付管理与审核;建立各处室工作目标与落实十件实事工作任务之间的联动机制,将十件实事作为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
(六)严格支出管理。一是加强市本级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狠抓增收节支。从紧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小汽车购置费、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注重整合和集中使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率。四是加强支出绩效评价。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考评,研究部门预算支出存在的问题,为调整和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供依据。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社会保障事业支出、教育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体系的研究,逐步建立规范的评价制度。建立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到财政综合考评的评价体系,建立考评结果的运用机制,增强考评结果的约束力。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充分利用已经搭建的制度平台,将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紧密结合,用改革的成果来推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促进各项财政工作在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道路上进一步向前迈进。
(一)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一是完善abcd四类预算编制体系。着重强化部门专项经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工作,规范编制程序,提高编制质量;试编社会保障预算,形成包含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内的完整的政府预算。二是推进“两个规范”管理。第一,规范预算调整全程申报、批复程序,建立“预算调整通知单”批复制度;第二,规范预算调整资金来源的管理,对于调整预算申请必须先动用结转、结余和往来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批复。三是研究制定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办法。严格基础信息库数据更新审批程序,提高基础信息库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信度。四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库初审系统,争取实现与预算指标系统、工资统发系统对接;认真清理现有支出项目,对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逐项进行甄别,按轻重缓急、视财力情况优先安排,实现项目库滚动管理。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分步实施预算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全额统一发放,实现个税等扣缴款项财政集中缴扣,保证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银行发放系统的无缝对接。启动财税库行区级横向联网系统。
(三)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加大规章制度建设力度,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具体管理办法,科学拟定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研究制定我市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尝试政府采购首购、订购制度。积极推行和运用“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对政府采购实行电子化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促进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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