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合理调整存量,科学安排增量,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教育、科学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及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做好良种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资金的管理及发放工作。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补贴资金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农民补贴网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扩大龙头企业规模,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关联机制。大力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集约畜牧业、高效水产业、优质林果业,加快农产品正规化基础建设。三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以建设优质、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优选国家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重点支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广、农业废弃场的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配套工程建设。五是支持农村家园行动计划。认真落实500个家园建设创建村的财政投入资金,完善家园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计划及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家园行动计划,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六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研究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开展财务检查,强化监督,力争做到不新增村级债务。
(二)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启动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继续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标准化建设及新建小区教育基础设施配建工程;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等四项培训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和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认真做好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积极贯彻《促进就业法》,完善我市财政扶持配套政策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二是落实新一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切实扩大参保覆盖面。三是研究低保、五保供养、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意见,出台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补贴具体办法。四是掌握居民医保实施运行情况,防范基金收支风险;逐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扩大覆盖面,研究制定财政补助及补偿政策意见;推进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五是支持改善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对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做到廉租房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对特殊困难低保家庭实施实物配租,缓解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矛盾。
(四)支持城市建设。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努力盘活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存量资产,运用特许经营等模式调动社会资金,加强融资平台建设,拓展城建资金筹措渠道,不断创新我市城建项目融资方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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