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收支范围划分的指导,合理确定乡镇必需的财力保障水平,保证乡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的要求,推进生态保护、产粮大县等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设。
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协调省、市县、乡三级财政之间管理关系。全面理顺省对市县、市对县预算外收入分配事项,取消不符合财权与事权匹配要求的集中收入项目,规范预算外资金分配和管理关系。鼓励市级财政加强对县级财政的指导和帮助,对省管县后,市对县专项拨款补助增长进行奖励。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苏北苏中经济欠发达地区总结推广灌南等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体制,改进县级对乡镇的财政管理办法,创新专项等大额经费管理方式。继续推进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实现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有机衔接。研究制定《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省级预算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结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研究建立省级财政性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建设,指导和推进市县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工作。
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健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去年发展类专项资金整合的基础上,要继续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对其他存量资金也要加大整合力度。并要结合增量资金安排,加大力度推广“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探索“竞争立项”、“招标立项”新办法新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分配的透明度、公开度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健全财政跟踪监督问效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融财政监督于财政管理全过程。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全面推开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把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完整有效的财政监管体系。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重点检查,加强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且管理基础较好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监督试点。逐步将财政监督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专项资金使用分配的重要依据,促进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财政专项分配机制。
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金财工程,在全省实施新版预算管理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努力建成各级财政内部、财政与本级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预算自动汇编、收支及时汇总、决算即时生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规范财政管理,促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落实中央财税改革措施。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及时研究和反映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实施好燃油税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交通部门人员安置和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消工作,确保交通部门正常运转,确保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关注中央对下体制调整。关注新《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转移现象,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支持引进总部经济。
(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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