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按规定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用工岗位。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2009年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的标准,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最低工资、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按人均增长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证2008-2010年的调整水平高于前三年。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适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研究制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劳动力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推进东北、中部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
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继续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以及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落实好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实施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相关减免政策,促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快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逐步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继续推进大遗址保护、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加强中央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研究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重点促进文化创新和内容建设。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加强科技基础能力,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科研机构、大学科研条件建设。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强化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研究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财税政策。
推进节能减排。增加节能减排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淘汰落后产能、“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重大减排工程。促进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的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强制和优先政府采购政策。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继续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支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促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运用财税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积极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三江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规划,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比例的方式,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化解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增加对民族地区、粮食主产区和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
大力推进财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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