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统筹用于支持各地发展粮食等优势主导产业。
加强和完善促进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扩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以及种粮补贴更好促进粮食生产的办法。加大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逐步取消粮食主产区资金配套。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贷款贴息和补助等扶持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以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继续落实促进生猪、油料、奶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在全国全面推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究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
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将农村公路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研究完善天然林保护措施。健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支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600元提高到720元。扩大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县乡财政体制和乡镇机构改革。改“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新机制。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推进其他乡村债务化解试点。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并将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办法。完善高校财政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发挥好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安排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就业,实行以工代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安排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项目和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工作,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支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就业援助,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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