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减负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支持企业减税轻费。配合“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建立完善财税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大力宣传落实我市促进经济增长的“23条”政策。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减轻企业增值税以及相应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对部分困难企业和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继续减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水利基金。继续落实外贸出口退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政策,降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在去年我市取消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要求,再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各地要贯彻执行好。
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今后五年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领,落实有关进一步加快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财税政策。引导和支持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落实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争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引进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业发展,对市外引进的大型服务机构,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对市内总部型企业,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促进制造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落实鼓励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县(市)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县(市)的营业税(不含金融保险业)超收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
推进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扶持全市各类创业创新示范企业的发展,培育科技型企业。建设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落实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发挥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结构调整。
促进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通过政策倾斜,推动企业抢占市场份额。从今年起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分别用于到国内外重点战略合作城市举办“*周”活动和鼓励我市外贸企业到*以外的腹地城市开展进出口业务活动。市县继续统筹安排3亿元资金,对部分重点商品出口实行补贴。
支持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运用贴息、税收政策等政策工具,支持节能减排、环境整治、循环经济等建设。继续扶持节能产品、技术和工艺的创新研发,促进节能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推广实施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对环境保护支持力度,支持环保系统监测监控能力的建设以及对全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加强收入分析预测。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财税部门要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分析,提高税收分析预测水平。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的变化,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充分考虑各项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并考虑与地区各项经济预期指标的平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计划,使税收计划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源状况相适应。
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按照总局关于税收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税收规范化管理机制和制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对重点企业与一般企业按照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纳税评估体系,创新发票管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