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良好契机。要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积极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支付管理,尝试将老有所养、教育免费、计划生育奖励基金、支农直补、大型水库移民补助、医疗救助、优抚救助、公共卫生、外来人口管理、失土农民培训补助等专项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加大对支付标准、范围、程序的审核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作。
三是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尽早选择确定重点评估项目。汇编绩效评价资料,在内网开设绩效评价专栏,借鉴外地经验,收集整理指标评价体系,建立指标数据库,促进绩效评估的横向比较。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专家库,借助区人大、政协、审计、专家等社会力量实施客观有效的评价报告。积极推进各部门1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自评,规范部门自评的操作方式与具体要求,提高部门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意识。加强执行科室监管职能,认真开展日常评估,全面掌握各专项资金使用状况,促进绩效评价和日常评估的结果应用,努力让“能干活的孩子有奶吃”而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四是推进服务型政府采购改革。扩大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规模,将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职业培训、群众文化活动、市政设施养护、政府物业食堂管理等纳入采购范围。发挥在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对所有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量化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与售后服务管理,妥善处理各类投诉,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五是加强镇乡财政管理。引导镇乡财政树立公共财政理念,集中财力办大事。出台规范化财审办建设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一办法六细则”,深化镇乡预算预审制度,尝试街道部门预算试编,加强镇乡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新的镇乡预算指标管理及财政财务管理系统,提高镇乡政管理水平。动态监控镇乡债务,积极防范镇乡债务风险。调研当前镇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出台新一轮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增加支出基数,保障基本支出,使镇乡(街道)有更多的精力发展经济。另一方面要合理确定收入基数,在增量上尽量向镇乡倾斜的基础,建立“分类分档、超收分成”的财政管理机制,根据不同镇乡类别,确定不同的增长比例与分成比例,调动镇乡发展经济积极性。同时要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运用公式法、因素法合理确定转移支付额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均衡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着力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性工作,规范资金资产管理。
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转制行为,加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努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抓紧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原办公用房及区外房产的处置工作,盘活国有资产。积极主动做好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招标及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同时要经营运作好政府资源性和权力性资本,对城区资产的经营权、道路桥梁命名权及其他政府特许权,可进行招标拍卖,通过变现无形资产吸纳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切实抓好政府性投资公司管理。成立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对城投、交投、长丰、潘火等五家政府性投资公司和其他上亿元财政性重点基建项目加强委派会计,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规范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搭建统一融资平台,加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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