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足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县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机制。为了维护预算严肃性,确保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落到实处,我们将分别在6月、9月和12月份对县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尽量减少县区预算的随意性。
(二)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积极与人行、代理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搞好配合,探索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的清算方式,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在实际支出前最大限度的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堵塞腐败源头。
二是继续加强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授权支付业务的监管,规范预算执行。不断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减少资金中间流转、占压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把好支出关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有关凭证支付资金,对预算单位不按政府采购规定自行采购的行为予以纠正,支出予以拒付,防止浪费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加强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监管,规范单位的支付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和擅自改变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支出予以拒付,防止预算单位转移资金、挪用专款等违纪现象发生,确保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预算单位收支活动的监管。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经济行为,要求预算单位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将全部经济活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非财务部门乱开收据,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对预算单位收取需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要严格监管,敦促预算单位上缴,防止挪用。
四是继续加大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管力度。
严格控制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严禁违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暂行规定》超范围使用现金,要求对提取的现金及时结报。对于预算单位不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不及时进行现金结报的行为,敦促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
(三)努力推行公务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年初,起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市县(区)两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两个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了公务卡实施的相关政策。今年上半年确定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与人行、代理银行、银联公司商定公务卡具体实施办法,选择部分试点单位并进行公务卡业务培训。7月份正式在试点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
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策略,2009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2010年在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一是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今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目标是增长30%,力争达到7亿元。为此要制定科学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集中采购规模;重点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追加预算采购项目的工作,实现采购方法上的创新;认真落实《*市财政投资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大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力度;扩大协议供货范围,重点增加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操作完善各项规定,实现操作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探索制定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和垂直系统部门采购管理办法,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