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财政要点
,挖掘税收收入潜力,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从源头上杜绝“卖税”、“引税”。同时,完善地对县财政绩效考核办法,从机制上激发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项目工作,着力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藏区建设、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集中精力,支持各部门加大对口厅局汇报衔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盯住项目,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促使各类专项补助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进一步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充分研究运用省财政即将出台的《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加大与省财政的沟通和协调,随时掌握信息,并组织有力的班子研究信息、研究各项财政政策,准确把握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得到上级财政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
四是严格综合预算,着力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以“金财”工程为依托,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把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让存量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
(二)坚持以人为本,支持解决好民生问题。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大财政对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支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今年起,省上将提高寄宿生生活费、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使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取暖等突出问题。为此,各县财政要按省上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奖补机制的规定加大教育投入,并围绕农村综合改革要求,在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完成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基础上,其余四县年内全部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二是支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支持健全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体系。支持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
三是支持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安排并争取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村级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乡村卫生院(室)管理服务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有效减轻城乡居民负担,缓解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
(三)坚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事业发展动力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和“保稳定、保民生、保法定支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预算,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确保地委、行署重点工作的同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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