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下达整治任务,倒计时安排工作。二是积极进行污染控制,努力消减污染负荷。继续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辖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6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要控制在年度下达的总量指标内。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要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环境容量或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区域,应限期削减总量,不再新建、扩建加重环境污染的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总量。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市区原有布局不合理的污染企业,应因地制宜地用好土地级差地租和扶持发展政策,分别采取技术改造、搬迁转产或退二进三、异地发展等办法,解决治污问题。大力发展生物工程、新型材料等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小的行业和项目,支持优势企业优化重组和产业升级。三是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到增产减污节能降耗。促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路子,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科研工作,争取到2006年底,建成一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资源循环的工业链、产业群,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要加快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进一步完善文田垃圾处理场设施,对焚烧及制肥系统进行技改,强化管理。县(市)也要加强对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等城市积极筹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努力在2007年底前建成。闽江**段沿岸乡镇要按照省上治理规划的要求,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置,努力在2008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三、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一是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城镇、生态旅游、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重点抓好生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力争2008年底前建成生态示范区并经国家验收。
二是严格资源开发管理,综合治理“青山挂白”。要以提高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加强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取缔关闭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规定的矿点,抓好“青山挂白”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管理规定。抓好武夷山自然风景保护区、顺昌华阳山自然保护区等4个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对老区加强管理,实施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区划、万木林自然保护区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加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武夷山保护区竹林扩大连片、将石自然保护区规划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全面禁止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强对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指导,制定并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努力削减面源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