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区纪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并积极参与区纪委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中央纪委编辑出版的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一书为主要内容,2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的具体实施方法。深入开展“四会一课”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落实领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格查处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三项治理”工作,坚持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结合实际,限制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奖励奖励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演讲和收入申报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做到干净做官,清白做人,自重自律,廉洁从政。
四、切实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必需努力实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加强对权力运作的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事关财政形象的好处。认真解决效率不高、办事推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努力在廉洁勤政方面带好头、当好表率,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洁身自好、自律垂范。要坚持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念,密切群众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不良倾向和突出问题。要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勤政廉洁、服务基层、注重调研的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作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行政效能告诫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五、以防为主。
注重信访举报工作的落实。对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规范信访工作顺序。认真进行调查落实,对确实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职业操守、执法犯法的案件,要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并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深刻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