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工作,并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期更好地为宿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招录程序,完善考试考核办法,增强公正性和科学性,努力提高公开招录工作的质量。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继续开设以创新能力与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通过实施公需科目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加强和改善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宏观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进一步推动评聘分开工作的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打破“一评定终身”状况,促使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努力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宿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程序和竞岗积分办法(试行)》,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与稳定工作,探索建立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与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以规范用工提升管理为抓手,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全面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活动。抓住《社会保险法》出台的利好时机,继续做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走进企业送法上门,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运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工时定额等规章及制度,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尽量减少和避免企业因不了解法律而增加违法用工成本,进一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2、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加大“两网化”建设力度,一、二级网格网络全面贯通。用工8人以上的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率达100%。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查处等措施,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四项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收尽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应开尽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告示牌100%张贴上墙、对用人单位有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行为的,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全面建立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分为a、b、c三等级,并实现分类监管制度。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进一步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程,抓好仲裁庭人员编制、场所设备、经费保障等达标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工作,在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逐步在基层和各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切实使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
七、以打造“服务品牌”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要加强思想教育,狠抓廉洁从政工作。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既注重声势,更注重效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学习制度,把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等,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监督和管理,规范业务审批程序、控制自由裁量权、限定个人审批权限,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2、要建立阳光机关,深化局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对所有经区纪委和法制办批准的公开事项,都要按要求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局务公开范围,对涉及到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内容以及财务支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业务办理程序及文件依据等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3、加强干部能